2008年September月
248:35:32
给市长信箱的两封信李昭妈妈 给市长信箱的第一封信
主 题:实施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千万不要在众人面前揭开我们的伤疤
编 号:2008041744
时 间:[2008年9月23日17:29:35] 不允许公示
内 容:
郭市长:
您好!我是一个失去独子的母亲,3年多来一直生活在无比的痛苦之中!最近,我市开始实施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居委会的同志非常关心,我也深深的感谢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安慰。
但是,听说上级要求在实施这一制度时,必须像低保家庭一样在所住的小区公示,这就像一把刀子扎进我的心!孩子因病走了以后,巨大的痛苦使我不愿见任何人,不愿意和任何人说起孩子,甚至上下楼连楼梯都不敢乘;为了不愿孩子成为邻居街头巷议的话题,我不得不暂时搬出原来的家,在旁边的小区另外租房住。我结识的一些和我一样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他们都和我有相同的感受,都不愿意别人知道我们失去了孩子,因为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绝户”是最备受欺凌的。 现在,要把我们“绝户”的情况公之于众,我能够想象出公告贴出后那些轰动,孩子在天之灵都得不到安宁!
失去唯一的孩子我们非常的孤苦伶仃,原来一直期望着能够得到政府的扶助,没想到日盼夜盼、盼来的却是我们最不愿意的公示!知道这一消息后很多妈妈都哭了!我们需要扶助,可是我们不敢面对那些街头巷议!和享受低保不一样,孩子死亡有非常完备的资料,没有谁愿意用孩子的生命来换取这200元钱。
所以恳请市长出于最基本的人情考虑,帮助我们!千万不要一次次在众人面前揭开我们的伤疤!
附加图片:图片信息: 失去唯一的孩子我们非常的孤苦伶仃
附:市长信箱的答复:
尊敬的张铁军同志:
您的邮件已收悉,此邮件正在处理中。
特此告知。
市长信箱
2008年9月23日
给市长信箱的第二封信
主 题:建议:把公示改为探视,对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实行人性化的扶助
编 号:2008041828
时 间:[2008年9月24日8:06:27] 不允许公示
内 容:
郭市长:
您好!昨天在急切中给您的信箱写了一封信《 主 题:实施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千万不要在众人面前揭开我们的伤疤》编 号:2008041744 时 间:[2008年9月23日17:29:35] 。
由于悲痛,在信中只是对进行公示提出了反对,并没有提出相应的建议。我想:扶助涉及到钱的发放,如果必须要经过确认的话,那么,建议把令人痛心的公示改为到公墓或骨灰堂孩子的墓前进行确认;有些孩子的骨灰甚至就在家中,他们一直就没有离开过小区!这样的确认不是比公示更准确?
想当年,孩子还没有出生时,单位的计划生育干部早已经拿着《独生子女申请书》等在那里了;现在孩子走了,让管计划生育的同志再去看一眼,确认一下,不但使计划生育工作有始有终,也能体现出党和政府的人性化管理。
而且,孩子出生时(涉及到领取独生子女费)没有公示,离去了却要公示,如果您是父母会有怎样的感受?
希望您从为人父母的角度考虑一下我们的心情,不要让我们心中的伤口一次次的被揭开,我们眼中流出的不是泪而是血呀!
尊敬的张铁军同志:
您的邮件已收悉,此邮件正在处理中。
特此告知。
市长信箱
2008年9月24日
主题:送来一片思念,送来一份祝愿~健康、快乐!
昭昭妈妈,看到您给北京市市长的信,我心里好难过,当地政府为了落实"奖扶政策"在小区群众中实行公示,这不是又揭失去孩子的爸爸妈妈们心中的伤疤吗?不知道领导和有关人员是怎么想的?起码的一点人情味都没有。我相信,通过您的反映,问题一定会解决的。祝您的建议领导重视并解决!请昭昭妈妈和北京的各位爸妈保重!
留言人:39715乔乔父母2008-9-23 20:35:38
主题:让鸟儿把我心中最美好的祝福送给远方的您!
昭昭,看到妈妈写给市长的信阿姨伤心的哭了!妈妈道出了我们的心声!
留言人:智宝宝的小妈咪2008-9-24 8: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