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June月
27:54:31
我依然在想你
cheng 前几天我们见证了个文件,我想你会理解并支持我们的这一作法,我的晚年生活有人来照顾我,你也会放心了.我依然忘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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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生活规则的约定书
签约人:
男方 吴国成 身份证号码
女方 杨桂芳
我们经朋友介绍,经过思想沟通,彼此相知相爱,愿作为晚年伴侣.双方表示不因为对方疾病和贫困而离异.为了使婚后和睦幸福,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要求,特签订婚前财产归属和婚后生活规则的约定书.约定内容如下:
一, 双方自愿实行”三不变”的原则
1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
2 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
3 亲子关系不变,
二, 双方婚前居住状况及婚后住房的约定
1,男方将定居在江苏省昆山市安亭孝贤坊由男方出资购买,产权人为吴x,吴x的住房.见商品房购销合同编号0000000000的复印件.
2女方住在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云成里xxx门xxxxxx 号产权属于高xx的住房里.见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证 字第01000xxxxx 号产权证.
3再婚后,按双方意愿,选择在男方或女方处居住.
4婚后双方希望白头偕老,但如遇不可调节的矛盾而分手,各自回自己住房居住..
5若男方先谢世,女方可在男方处住到再婚之时和故世之后,男方住房由男方子女所有.男方住房的产权证在女方单独居住期间,产权所有人不变 .
6若女方先谢世,男方可在女方处住到再婚之时和故世之后,期间产权所有人不变 ,最终女方住方由女方子女所有
三, 双方关于婚前储蓄的约定
男女双方婚前的储蓄,再婚后本金和利息均为各自所有和支配.双方要尊重对方的金融秘密.
四, 双方关于生活费的约定
再婚后,双方的退休费作为生活费.生活费属于夫妻的婚后的共同财产.生活费由夫妻共同管理.个人亲属的交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 双方关于医疗和护理的约定
1双方的医疗费由各自的医疗保险解决
2平时小病,由生活费支出.
3大病费用,个人是第一承担人,自几的子女为第二承担人,夫妻为第三承担人.
六, 双方关于其他个人财产的约定
双方的其他的婚前财产和婚后的个人财产(如子女赠予的金融资产和其他财产)为个人所有.
七, 双方关于子女关系的约定
新修改的[婚姻法]第30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和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男女双方子女要本着这一规定,支持父母再婚,不干涉父母的婚后生活,并赡养自己的父母.父母对子女和孙子女不再承担抚养和教育义务.
八, 双方关于离异时财产分割的约定
离异时,对双方婚前财产不实行互相分割的原则;再婚后新增加的共同财产,实行平均分割的原则.
九, 双方关于后事的约定
男方谢世后,丧事和骨灰由女方和男方子女,根据男方的意愿妥善办理.
女方谢世后,丧事和骨灰由男方和女方子女,根据女方的意愿妥善办理.
十, 双方关于未尽事宜的约定
婚后的未尽事宜,本着互相尊重的原则,由双方诚恳地协商解决.
约定书一式三分,经男女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持一分,见证处保留一分.
签约人:
男方 吴国成 女方 杨桂芳
2006年5月28日
关于吴国成`杨桂芳婚前约定的见证书
经本见证人对吴国成,杨桂芳二位再婚当事人双方身份证件.住房证件和婚前约定书的审阅,认为,二位再婚当事人的婚前预定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要求,特给予见证
一,再婚当事人一致同意实行三不变的原则.
三不变即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亲子关系不变
二,再婚当事人,一致同意实行约定财产制
双方一致同意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夫妻共同创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互相继承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三,再婚当事人关于住房问题,按双方约定书中的第二项内容实行.
四,再婚当事人关于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婚前和婚后的其他个人财产,婚后的生活费用,婚后的医疗费用,婚后的子女关系,婚后若再分手的财产分割,双方的后事处理,婚后的未尽事宜等事项,按双方约定书中的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内容实行.
五,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中”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要明确”和”第三人知道”的原则,本见证人对再婚当事人的婚前约定书和其他证件给予见证.对约定的当事人,见证人负有”签定约定的协助人,履约分歧的调解人,违约诉讼的证明人,婚后结束的善后人”的责任.
六,婚前预定书,一经双方签字,便生法律效力,约束再婚当事人,受国家法律保护.
七,再婚当事人的约定书和见证人的见证书一式三份,由再婚当事人和见证处分别保存.
见证人 ;郝麦收 孙子芬
见证单位; 天津市老年婚姻研究所
天津老年再婚见证处
200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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