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June月
120:26:20
医疗造假举报申诉简介
代言人
致市委书记 3.31
一介草民为爱孙马庆生向你求助、申冤,叩请父母官为马庆生申张正义,为今后的患病人"亡羊补牢"。
"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这是马庆生在他自己不幸的短暂人生道路的终端,在应是救死扶伤的无锡一院"绿色通道"内,在长达一小时未得到任何按医疗规范应给予的救助,在他母亲三次恳求抢救被置之不理,却备受折磨摧残后,一生中的最后一句话。
我们的政府对自焚者还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一院应如此对待一位和死神顽强搏斗的青年学生吗?我们无锡这个堪称经济发达的文明社会该如何对待一位优秀的青年学生以生命为代价喊出的"抗议"呢?
这些也穿着白大褂的人们,他们按理也循环着37℃的热血,可他们为何如此麻木,如此漠视人的生命和痛苦?请天下父母们想一想,当孩子正与死神顽强抗争时,非但得不到救助,却备受正常的人们也难以忍受的重复又重复的腹穿刺之苦,一旁的母亲哀叫着不要再穿了,早就穿刺到血,赶快抢救吧。但那么粗的针仍一次又一次地刺向腹中时,母亲的心真似刀绞呀!请问他们自己也有孩子吗?
马庆生因无锡一院见死不救,折磨摧残,医疗造假而惨遭殒命,从致卫生局的申诉材料之一及附件证据中,现在列表一院造假事实如下:
一院医疗"造假"简明对照
1假 虚假"绿色通道",记录为立刻入手术室
2假 入院17:30入手术室17:45
事实 入院早于17:05 入手术室18:10
入院血压O,生命危急,家属三次要求抢救,置之不理。
违背医疗规范,不验血型,不紧急输血,不进行抢救。
违背医疗规范,故意拖延时间,做不起任何作用,不必做的事:代血浆;静脉滴注;B超检查;前后分别谈话签字;始终没有护士。
不顾家属恳求,至少四次重复腹穿刺,折磨摧残而致昏迷。
3假 记录着正确的剖腹探查,脾切除,肝修补。
事实 "120"带来诊断印象:脾破裂。患者回答医生:运球转身,眼前一黑跌倒,爬起又跌倒。
按医疗规范,即使无任何参考,在穿刺血腹条件下,应剖腹探查大出血原因予以止血,然后进行其他手术。但是,未探查,在大出血情况下历3.5小时作肝修补,开第二刀脾切除止血。肝损伤并不严重,右第十肋骨骨折都没有发现。
4假 "脑血肿"手术结束宣布有"脑血肿",能否醒来是个问题。
病人推出手术室,医生讲:不要喊,有脑血肿,要做脑CT、开颅等手术。
事实 开出病危通知后,经一小时断断续续呼唤醒来。
5假 有线经济频道播出虚假广告,吹捧ICU好得不得了
事实 大统间,严重感染的环境,家属看不过自己扫地。
一院"假"字型"死亡记录"注解
1入院诊断:失血性休克
解 入院清醒,在"绿色通道"经一小时折磨而昏迷。
2手术名称:剖腹探查,脾切除,肝修补
解 未探查,右腹纵向切口,经3.5小时补损伤并不严重的肝,然
后左腹横切口脾切除。3.5小时肝修补竟未发现造成肝损伤的 右第十肋骨骨折。
3突发性腹痛,意识丧失
解 全是臆造之作。是运球转身眼前一黑而跌倒,没有突发性腹痛,神志清醒,自己爬上救护车担架。
4立刻入手术室剖腹探查
解 全假。要是真"立刻,并如记录那样脾切除,然后肝修补,马庆生今天应该在南京大学读书。
5术中见脾动脉巨大瘘
解 不是术中见,是切片见。巨大,大到如何?要科学!请注意,臆造剧烈活动……等等,巨大是形容瘘之大,术中见是医术高超,立刻是及时抢救,其用意良苦,它的意思是:多么及时的抢救,高超的手术,但是发病情况太糟,病因又是多么严重,因此难以挽救生命。
6外伤性肝破裂
从上可见,夸大的形容,无所不用其极,病越重越难救,医生就没有责任了。这里,对肝伤情况放他一码不加形容,说明肝的损伤实在是轻微的,不能再妄加夸大了。
从"死亡记录"中可以看到,记录着"立刻入手术室"、"剖腹探查,脾切除,肝修补",既然如此按医疗规范及时地抢救,那又怎么会失血一万毫升呢?调查证据表明,这是一院有关当事人为掩盖自己的错误而"造假"。"造假",这就是承认错误,又错上加错。从一院提供的文件中可以看到,臆造、造假等比比皆是,是典型的"中华"香烟型"外表好棉花"型的医疗服务"造假"产品,它的后果就像假酒、假食油一样,剥夺了马庆生的生存权。由于医疗造假手法扑朔迷离,真假难辨,更因其"特殊行业"等一系列保护伞而难以揭秘。
这里,敦请注意"脑血肿"这一重要情节,这是造假者的高招,也说明造假者无所不用其拯的猖狂程度,但他们却不敢像上述"造假"记录那样记载下来,因为到"脑血肿"为止,已经事实上宣布了真实的死亡原因。
"造假"医生毕竟是有经验的,他们精通医学科学,他们熟知医疗规范、医疗救治原则,他们非常清楚,一小时的折磨见死不救,如此长时间违反医疗规范的错误手术,一万毫升即相当于人体血量两倍的异体混合血的彻底置换,必将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所以手术后立即宣布有脑血肿,能否醒来是个问题;病人推出手术室时医生说,不要喊,有"脑血肿",要做脑CT,可能要开颅。
我们可以看到,一院医生就因深信不能醒来,于是就将病人安排在极其简陋,充满感染机会的病房。术后进病房近时许,不醒,值班医生据此开出了病危通知,根据马庆生在血压为O时,被折磨长达一小时而仍保持清醒的情况分析,我认为根本不可能有脑血肿。当心电波几乎成平线时,我在马庆生右耳边高声呼唤,这是异常艰难和揪人心肺的时刻,特别是开头好长一段时间,心电波仅有间断微动,我掐着额心(印堂),讲着他懂事后日常交流的话题,他关注的球讯,唱球迷歌等等,当我讲起(5.9轰炸后)对他提出的三点希望还有待去为之奋斗,不能不负责任地走开时,那飘忽着的一丝游魂,终于听到了亲人的呼唤,他母亲说睫毛在动,我欣喜地看到了泪水,我右手拿着矿泉水,经过近一小时断断续续地坚持呼唤,马庆生终于完全苏醒了。
一院医生是确信不会醒来的。我看睫毛微动后,到值班室对医生讲病人有意识了,可他们冷冷地答曰"不可能,是条件反射",他们坐着在等待生命的终结;当苏醒已成定局,心电波恢复上下往复波动时,医生才不得不走过来,还一面在讲"奇迹,真是奇迹!"马庆生顽强的意志,一米八二,八十五公斤的体魄,执着的追求和亲情交融,终于揭穿了"脑血肿"假病,粉碎了一院妄图推却死亡责任的行径。
假如不唤病人,无疑生命就此终结,那么死因是什么呢?我们现在已经可以排除"脑血肿"了,于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年青的生命,发病后自己爬上救护担架,在一院的"绿色通道",在清醒坚持的状态下,经受了一小时折磨,没有得到丝毫应有的救助,昏迷后被迫进行的,又是那令人难以想像的,超长时间的实习练习般的手术,以致失血一万毫升,最后划上了生命的句号。
请见申诉之三的附录2,从中可见一院就是经常如此见死不救,视人的生命如同儿戏。同时也可见到,那两例从受伤时间及其严重程度,受伤救条件,以及伤员状况,均比马庆生差得多,但都抢救成功,这又是为什么呢?这就是他们愿意按照医疗规范积极抢救治疗的结果。
听到一院在21:30左右介绍"肝已补好,出血仍在继续"的有一中周书记,杨副校长,秦校医,班主任,另有约十名同学在一院。听到"有脑血肿,能否醒来是个问题"情况介绍的校方人员和上面相同,此时为22:30左右(我戴手表),上述同学不一定听到。除校医留下,其他一中人员经我们劝回,在24:00稍前一些时间离开一院回家。
第二天上午,我对来一院的全部校领导及老师,介绍了断断续续大声唤醒马庆生的经过,并指出血压为O拖延一小时不抢救的事实(当时我未用见死不救一词)。以后校领导去院长室回病房说,院方决定请南京专家前来"会诊",请见申诉之一的质疑10、11,这只是继"脑血肿"被粉碎之后,表示"重视"的一招,病家不得不以一千五百元的代价,为一院换回南京医学专家到病房一个多小时的"重视"。
值班医生为了陪专家晚餐,丢下三个重症病人,并在20:00左右,趁马庆生母亲离开十分钟,去听专家讲话之机,竟注射了4支总价为175.6元的进口"速眠安",于是"安乐死"提早结束了马庆生的生命。常识告诉人们,一支针剂应是一次使用量,可是马庆生注射"安定"后睡醒才六、七小时,又是身体极度虚弱之时,如此大剂量使用,这不就是"谋杀"吗?南京医学专家"会诊"后,要家属排出十天的陪护名单,可十小时内一个年轻的生命已经划上了句号,这应该是对"安乐死"效果最权威的鉴定。
对以上问题,我曾向市场卫生局提出三份申诉,但二个多月以来,我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除了曾明确告知医疗鉴定一年期限以外,我甚至无法写出一句他们不予以解释的话来。
那么,我向卫生局提出的"医疗造假致命案"的具体情节到底有那是需要进行专家鉴定的呢?
从病人入院起,常规检查量血压,排队交费买代血浆,到做好静脉滴注,腹穿刺,这个过程15分钟够吗?静脉滴代血浆对O血压病人的作用是浪费时间,你医生不懂吗?
排队交费到担架推到另一幢大楼的六层需要时间吗?
然后又是常规检查,至少三次腹穿刺,询问病人,这个过程15分钟也许够了。
接着,叫同学们到另一幢楼去搬B超机,而此时正是探病送餐高峰,15分钟也许差不多。但是,设备没有,搬来后操作人员没有,这叫绿色通道吗?
等操作人员需要时间吗?为什么等来了操作人员后,对一个生死捕斗之中的病人作此辅助性诊断时,又要不急不慢地对着屏幕作旁观者不懂的讲解呢?这又需要多少时间呢?
上六楼外科搬B超前,找家属谈话要签字进行剖腹探查,做B超后又找家属谈话输血要签字,两者不都需要时间吗?为什么不一次性签字呢?
既然要剖腹探查?为什么还一定要做B超?做了B超仍旧要剖腹探查,这B超做了又起什么作用?对它的作用事实已作出了回答。
以上诸多问号,需要专家来回答吗?这些时间加起来是多少?需要专家做吗?于是,马庆生喊出了一生中的最后一句话:"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这请专家来鉴定吧!如果说这还是嫌证据不足的话,那请问还需要多少生命的代价才叫证据足够呢?这是否太冷酷了一些?
我们再来看一看那第3个假,什么叫剖腹探查,查什么?请一院的医生自己来说吧,他们说对了,查到了脾动脉出血,因此脾切除,又补好了肝脏破损。这对不对?难道还需去问专家吗?但,不幸的是,他们没有这样做。
一个没有先例的手术中途的情况介绍:先补好了肝!这说明没有探查大出血原因,到此事实上已铸成大错,我想作为医疗领域的管理部门是有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附带提一个次要情节,那就是在长达3.5小时的手术中,居然未发现右第十肋骨骨折。对此,即使没有秦校医作证这一事实,也不应说是证据不全吧。这里,我倒是要请医疗父母官调查下,还有没有别的外科医生,能如此心安理得地在大出血继续的条件下做任何其他次要手术?这样做不就是意味着置病人的生命于不顾吗?这是否太残忍了一些?
至于"脑血肿",我没有举证,请在自己管理下的一院内调查吧。我只是判断"脑血肿"不会写在记录中,因为这是个极为重要的情节,这将导致不必是专家,只需有中小学文化的人也能判断死亡原因。
我还认为,卫生局也应该调查下,一院是否向南京专家如实介绍了马庆生的正确病情和真正的全部治疗过程,这将有助于查清这一"医疗造假致命案"。
基于以上事实,从法定意义上来讲,病人入院,预付了足够数量的款项,这就形成了有约束力的法定合约,医院(借方)应给予病人附合医疗规范的治疗和护理。现在,医院向我们家属提供的文件中写着"立刻入手术室""剖腹探查,脾切除,肝修补"。但是,马庆生并没有得这样附合医疗规范的治疗,相反,却受违反医疗规范的"治疗"之害。一院明显地违反合约,因此一院应向受害者赔礼道歉,退还所收款项,另外还应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医疗服务对人的一生中都是必需的,所有的服务中,这是最广泛的,更因其技术上特殊性被过分的强调,每个人,不论其贫富贵贱,绝大多数皆处于弱者群体地位。无锡一院竟出现如此猖狂的彻头彻尾的医疗造假致死人命事件,决非偶然,为了切实保障人们最重要的健康权、生存权,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请求父母官严肃查处此案,改革消除一院的医疗腐败,以造福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