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June月
69:40:41
馬 臨 鄔 維 庸 追 憶 安 老
` 馬 臨 鄔 維 庸 追 憶 安 老 在 一 九 八 五 年 ﹐ 安 子 介 被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任 命 為 《 基 本 法 》 起 草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
其 後 並 被 香 港 各 界 人 士 任 命 為 《 基 本 法 》 諮 詢
委 員 會 主 任 。 當 時 與 安 老 並 肩 作 戰 的 草 委 都 異
口 同 聲 表 示 ﹐ 安 老 對 於 制 定 這 一 史 無 前 例 的 大
法 作 出 了 卓 越 的 貢 獻 。
是 香 港 難 得 人 才
前 《 基 本 法 》 起 草 委 員 馬 臨 表 示 ﹐ 安 子 介 是
香 港 難 得 的 人 才 ﹐ 對 於 制 定 《 基 本 法 》 的 貢 獻
很 大 。 安 子 介 一 方 面 對 於 香 港 有 很 深 的 認 識 ﹐
他 曾 長 時 間 擔 任 過 行 政 ﹑ 立 法 兩 局 的 議 員 ﹐ 也
擔 任 過 貿 易 發 展 局 主 席 的 職 位 ﹐ 是 香 港 工 商 界
的 領 袖 。 另 外 ﹐ 安 子 介 對 於 內 地 的 情 況 也 很 了
解 ﹐ 因 此 當 時 委 任 他 出 任 《 基 本 法 》 起 草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是 很 適 當 的 。
為 港 制 定 基 本 法
馬 臨 分 析 說 ﹐ 當 時 草 擬 《 基 本 法 》 既 要 適 合
香 港 的 實 際 情 況 和 未 來 的 需 要 ﹐ 另 一 方 面 又 要
為 港 英 政 府 所 接 受 ﹐ 因 此 要 具 備 高 度 的 智 慧 。
馬 臨 回 憶 說 ﹐ 在 起 草 《 基 本 法 》 的 過 程 中 ﹐
他 們 經 常 要 返 北 京 和 廣 州 開 會 ﹐ 雖 然 安 老 當 時
已 年 屆 七 十 古 稀 ﹐ 但 身 體 仍 然 很 好 。 由 於 當 時
他 仍 未 再 婚 ﹐ 所 以 每 一 次 都 由 最 小 的 兒 子 陪 同
。
馬 臨 表 示 ﹐ 安 老 當 時 把 起 草 《 基 本 法 》 和 促
使 香 港 順 利 回 歸 當 為 自 己 最 大 的 工 作 。 最 令 他
印 象 深 刻 的 是 ﹐ 當 《 基 本 法 》 接 近 完 成 時 ﹐ 當
時 安 老 負 責 將 草 稿 向 新 聞 界 公 布 ﹐ 當 他 得 知 新
聞 界 和 社 會 各 界 的 反 應 都 很 正 面 時 ﹐ 立 即 表 現
得 很 雀 躍 。
馬 臨 說 ﹐ 他 很 早 就 認 識 安 子 介 ﹐ 兩 人 同 屬 浙
江 人 ﹐ 可 以 說 是 同 鄉 。 在 馬 臨 當 中 文 大 學 校 長
時 ﹐ 中 文 大 學 鑑 於 安 老 既 對 中 國 文 化 作 出 了 重
要 貢 獻 ( 向 西 方 推 廣 漢 字 的 應 用 ) ﹐ 此 外 在 他
擔 任 貿 易 發 展 局 主 席 時 也 向 外 致 力 推 廣 香 港 的
工 業 成 果 ﹐ 因 此 中 文 大 學 在 一 九 七 六 年 向 安 老
頒 贈 了 名 譽 法 學 博 士 。 此 後 每 一 次 安 老 碰 見 馬
臨 時 ﹐ 安 老 都 會 開 玩 笑 地 說 ﹕ 「 馬 校 長 ﹐ 多 謝
你 俾 個 博 士 我 ﹗ 」
除 了 關 心 港 事 外 ﹐ 安 老 也 十 分 關 心 國 事 。 馬
臨 又 說 ﹐ 安 老 和 本 港 著 名 商 人 邵 逸 夫 十 分 熟 稔
﹐ 兩 人 更 經 常 結 伴 到 內 地 旅 行 ﹐ 他 也 經 常 參 加
。 在 兩 年 前 ﹐ 他 們 到 內 地 旅 行 ﹐ 在 八 日 行 程 中
到 過 內 地 八 個 省 市 ﹐ 其 中 更 遊 覽 了 九 寨 溝 。 安
老 除 了 對 九 寨 溝 的 秀 麗 風 景 讚 不 絕 口 外 ﹐ 還 驚
嘆 於 內 地 的 急 速 變 化 。
關 心 港 事 與 國 事
馬 臨 表 示 ﹐ 安 老 對 於 祖 國 的 前 景 很 樂 觀 ﹐ 他
認 為 香 港 和 內 地 要 結 合 在 一 起 ﹐ 才 有 更 好 的 發
展 。
馬 臨 形 容 安 老 是 一 個 有 眼 光 ﹑ 學 識 淵 博 和 有
原 則 的 人 (A MAN OF PRINCIPLE)。 對 於 香 港 失 去 這 樣
一 位 人 才 ﹐ 馬 臨 表 示 很 惋 惜 。 他 說 ﹐ 安 老 出 殯
當 日 ﹐ 他 一 定 會 去 拜 祭 這 位 老 朋 友 。
另 一 位 前 《 基 本 法 》 起 草 委 員 會 委 員 鄔 維 庸
憶 述 說 ﹐ 當 時 擔 任 《 基 本 法 》 起 草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的 安 子 介 ﹐ 在 《 基 本 法 》 起 草 過 程 中 作
出 很 大 的 貢 獻 。 他 指 出 ﹐ 安 子 介 是 較 熟 悉 香 港
事 務 的 副 主 任 委 員 之 一 ﹐ 他 提 出 了 種 種 設 想 ﹐
對 於 《 基 本 法 》 的 制 定 起 了 主 導 的 作 用 。
中 英 並 重 具 遠 見
鄔 維 庸 指 出 ﹐ 作 為 一 個 文 字 學 家 ﹐ 安 子 介 了
解 到 如 果 只 將 中 文 定 為 法 定 語 言 是 不 足 夠 的 ﹐
應 同 時 肯 定 英 文 是 法 定 的 語 言 和 中 文 並 用 。 而
他 的 建 議 對 於 香 港 起 了 穩 定 的 作 用 。
其 後 ﹐ 安 子 介 擔 任 《 基 本 法 》 諮 詢 委 員 會 主
任 。 鄔 維 庸 表 示 ﹐ 安 老 領 導 了 基 本 法 諮 詢 工 作
﹐ 搜 集 了 各 方 面 意 見 ﹐ 進 行 廣 泛 諮 詢 。 他 表 示
﹐ 安 老 在 當 時 香 港 社 會 普 遍 政 治 冷 感 ﹑ 殖 民 地
政 府 壓 制 政 治 意 識 的 情 況 下 ﹐ 引 發 香 港 市 民 思
考 和 討 論 香 港 的 未 來 ﹐ 起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
鄔 維 庸 表 示 ﹐ 《 基 本 法 》 是 一 憲 法 性 的 文 件
﹐ 其 他 國 家 起 草 此 類 文 件 都 是 由 憲 法 專 家 負 責
。 當 時 的 草 委 在 有 限 的 時 間 內 制 定 了 此 一 憲 法
性 文 件 ﹐ 創 造 了 先 河 。 他 表 示 ﹐ 安 老 以 其 淵 博
的 學 識 ﹐ 提 出 了 一 些 很 好 的 建 議 ﹐ 創 造 了 非 常
好 的 模 範 。 他 表 示 ﹐ 安 老 學 識 淵 博 ﹐ 對 香 港 作
出 了 很 大 的 貢 獻 ﹐ 是 一 位 他 很 尊 重 的 長 者 。